?軟包裝行業中的
食品包裝袋的質量,尤其是衛生質量直接關系到所包裝的食品安全,因此要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、添加劑符合質量要求的管理制度。須健全包裝膜袋的行業和國家標準并嚴格執行,加強對食品包裝的檢驗監督,防止不合格的食品包裝流入市場,加強管理,才得以保障軟包裝行業的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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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包裝單膜袋的檢驗項目主要分為以下幾大類:
外觀不得有對使用有礙的氣泡、穿孔、水紋、暴筋、塑化不良、魚眼僵塊等疵病。
規格、寬度、長度、厚度偏差均應有規定的范圍內。
物理機械性能包括拉伸強度、斷裂伸長率,它是反映產品在使用過程中隨拉伸的能力,如果此項不合格,在使用過程中食品包裝袋容易出現破裂、損壞現象。
衛生性能
包括蒸發殘渣(乙酸、乙醇、正己烷)、高錳酸鉀消耗量、重金屬、脫色試驗。蒸發殘渣是反映食品包裝袋在使用過程中遇醋、酒、油等液體時析出殘渣、重金屬的可能性,殘渣和重金屬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,此外殘渣還會直接影響食品的色、香、味等食用質量。
降解性能
根據產品的降解類型不同,可分為光降解型、生物降解型、環境降解型。降解性能是反映產品在使用廢棄后被環境接納的能力,如果降解性能好,袋就會在光照和微生物的共同作用下,自行斷裂、分化和降解,最終成為碎屑,為自然環境所接納;如果降解性不好就不會被環境接納,從而形成“白色污染”。
食品包裝復合膜袋的檢驗項目主要分為以下幾類:
外觀應平整,無劃傷、燙傷、氣泡、破油和折皺,熱封平整、無虛封。薄膜不得有裂紋、孔隙和復合層分離。無雜質、異物和油漬等污染。
袋裝浸泡液,不得有異味、異臭、渾濁和脫色現象。
需要指出的是,我國對食品包裝材料除上述的相應衛生標準外,還有二個法律法規:一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》,二是《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管理辦法》。
食品衛生法的內容比管理辦法要多,是綜合性的法律,而后者是專業性的,僅指塑料制品及原材料,管理范圍限在接觸食品的各種塑料食具、容器、生產管道、輸送帶和塑料做成的包裝材料及其所使用的合成樹脂和助劑。所謂塑料食具是指勺、匙、筷子等短時間接觸食品但要反復使用的塑料制品。
所謂容器是指桶、瓶、盆、杯等盛裝食品的塑料制品。所謂生產管道是指食品加工過程中物料,特別是液體食品或飲料流過的管道,也應包括貯灌在內。所謂輸送帶是指運送食品原料到加工設備中去的載體,而包裝材料是指單片和復合的瓶、桶、托盤、卷膜和袋,其中的卷膜包裝保鮮膜、封蓋膜和制袋膜。制造食品軟包裝、復合包裝材料的所有廠家應該嚴格執行這個管理辦法。